为使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严肃、认真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保证优秀考生和拔尖创新人才入围,本院特制定此次复试工作实施细则。
一、复试基本要求
1、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15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(一区)复试的基本要求,同时必须符合我校本招生专业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。
2、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,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。
3、考生应身体健康,无各种传染病和影响学习的慢性病。化工类专业不接收色盲和色弱考生。
4、复试科目按照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规定选择,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。
5、复试前将审查考生资格,应届生需携带准考证、学生证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本科在校历年成绩单(加盖教务部门公章);往届生需携带准考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本科在校历年成绩单(加盖教务部门公章)。
6、复试合格后15日内,所有考生将本单位政审表交复试学院(部)负责人。
7、定向、委培考生复试合格后15日内将定向、委培协议书交研招办。
8、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、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。
9、同等学力考生按招生目录要求加试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各一门,加试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10.复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进行。
二、复试考生的确定
1、相关招生学院(部)与研究生院共同审定复试名单。根据各专业上线考生和申请调剂考生情况择优选出参加复试考生,复试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%。
2、一志愿考生优先参加复试;调剂考生分学院(部)、分类按成绩排队参加复试,同等条件下本科毕业学历、应届生优先参加复试。
3、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及学校调剂政策,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申请参加我校复试,确认调剂系统复试通知后,方可参加我校复试。
4、复试考生名单将在校园网公布。
三、复试内容及形式
1、专业课笔试:各学院(部)自行组织命题、安排考场、考试、阅卷、公布考试成绩。
(1)考生应携带准考证、身份证参加考试。
(2)各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,满分为100分。
(3)考试时间、地点请在复试报到时咨询。
(4)同等学力考生按招生目录确定笔试本学科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各一门。
2、综合能力测试
★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:
(1)方式:考生在考场外等候,测试小组点名,考生进入考场测试。
(2)内容:自我介绍、回答提问、听说阅读等。
(3)当场记录测试内容。测试小组给出分数,满分为100分。
★专业综合面试:学院组织若干个复试专家小组(每小组不少于5人,成员为硕士生导师)进行面试。院复试领导小组现场监督。
(1)测试内容:按照复试基本办法要求,考察考生掌握的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;扩展到交叉学科、边缘学科、前沿学科的有关知识掌握情况;实验技能掌握情况;科研、动手能力检验;理论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、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核;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、人文素养、举止、表达和礼仪;事业心、责任感、纪律性(遵纪守法)、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;参考平时成绩对考生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价。
(2)当场记录考生复试内容的基本情况,当场给分,满分为100分。
(3)统计办法: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剩下的取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。
★实验技能测试:由学院根据自身专业实际情况安排,主要检验考生的实验设计、实际操作、实验规范等知识和动手能力。
4、导师考核: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后,选择自己报考的导师,参加导师面试。硕士导师会同所在科研团队或项目组成员,组成至少5人的复试小组,对考生进行考核,给出导师评价分,满分100分。导师具有一票否决权。未被第一志愿报考的导师选中的考生可参加二志愿报考导师的面试。
5、复试总成绩汇总:学院将复试考生的各项成绩按总成绩计算办法汇总,由院长或主管领导签字、盖章,并上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。
五、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:
总成绩计算办法:
总成绩=(初试外语成绩×1.1﹢初试第二单元成绩﹢初试第三单元成绩﹢初试第四单元成绩)×60%+(复试笔试成绩﹢综合素质成绩﹢导师考核成绩+平时在校成绩)×40%
注:综合素质成绩=专业综合面试成绩×60%﹢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成绩×20%﹢实验技能成绩×20%
平时在校成绩=15门主干课成绩之和/15
各专业15门主干课参考如下:
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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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工程与工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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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用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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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分子材料与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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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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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
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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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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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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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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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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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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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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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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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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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英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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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英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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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英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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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英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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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数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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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数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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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数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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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数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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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性代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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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性代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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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性代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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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性代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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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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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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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
|
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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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机及分析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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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机及分析化学
|
无机及分析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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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机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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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机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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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机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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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机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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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机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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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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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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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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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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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原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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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原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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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原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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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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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工程与工艺概论
(双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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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化学品(双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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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分子材料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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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无机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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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热力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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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测试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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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分子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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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机合成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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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细有机合成化学及工艺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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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机合成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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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分子物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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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分子化学与物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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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反应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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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用化学导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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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分子材料结构与性能表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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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构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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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催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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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然产物化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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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厂设计概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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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仪器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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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录取
1、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要在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,集体决策、严格把关。体检、复试各项成绩合格的考生,根据复试成绩,德智体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。
2、调剂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合格,并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全部调剂流程,且报考材料按要求转至我校研招办方可录取。
在我院发送拟录取通知后,请各位考生尽快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,并点击确认,若在24小时内没有进行确认,我们将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3、定向、委培考生必须与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,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我校研招办一份方可按定向、委培录取。
4、拟录取名单学校按国家要求在校园网公示10天。
七、纪律检查
为保证复试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及正常进行,学院专门成立校复试领导小组,届时将到各考场巡视检查,发现复试舞弊现象,将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或取消复试资格。
附:院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组 长:马养民
成 员:仝建波、杨军、费贵强、王琪、李小瑞、张敏、张光华、郭睿、郭丽媛